关于公司社会责任,为广泛接受的看法是它本质上属于道德责任,或者至少大部分属于道德责任。本书作者提出,公司社会责任实质上应是法律责任。  作者的主张建立在学界对近年来在公司治理、法理学及法律社会学的理论成果上。考察公司实际上承担的社会责任并追溯其法律及道德基础,我们会发现公司社会责任已经蕴含在诸多立法和管制措施之中。从公司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历史和现状来看,中国的转型经济背景和市场化改革实践均推动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化。  


作者

郭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社会责任和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哈佛大学法学博士(S.J.D.)。主要研究领域:公司法、法律与发展、金融管制、人工智能伦理和治理、残障法。社会兼职有:哈佛大学法学院残障人项目(Harvard Law School Project on Disability)研究员;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外国法查明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首批外国法查明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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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道德、法律和公司

第一节 对市场秩序的道德追问

第二节 作为市场秩序替代的公司的道德追问

第三节 对作为市场参与者的公司的道德追问

第四节 是否应推动公司行善

第五节 “无形之手”的道德与法律前提

第六节 道德、法律与公司

第七节 公司的道德使命

注释

第二章 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化

第一节 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思想史回溯

第二节 公司社会责任在国际上的发展

第三节 公司承担的社会责任:商业实践发展

第四节 政策和立法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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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国的公司社会责任

第一节 公司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出现

第二节 与改革开放相联系的中国公司社会责任

第三节 国际环境对中国公司社会责任产生的影响

第四节 中国的公司社会责任法律化

注释

第四章 公司社会责任与人权:以残障人劳动就业权为例

第一节 我国与公司社会责任相关的人权义务

第二节 作为人权的残障权利

第三节 残障权利语境下的公司社会责任

第四节 公司社会责任对推动实现残障人就业的作用

附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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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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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商事组织法中的强制性和任意性规范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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