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二字,最早可追溯至老子的《道德经》,其中提到:“道生之,德畜之,物行之,器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生万物,德畜养万物,物构成万物形态,各种因素使成为具体事物,在“物”形成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德”和“道”。庄子亦言:“物得以生谓之德。”“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夫德,和也。道,理也。德无不容,仁也。道无不理,义也。”关于“德”的含义,《广雅·释诂》解释为“德,得也。”《说文解字》释意为:“外得于人,内得于已也。”《管子·心术上》曰:“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生知得以职道之精。故德者得也,得也者,其谓所得以然也。”“道”是世界的本原,“德”从“道”而来,“道”和“德”本来就是同一的,“德”是“道”的显现,是“道”的运行方式。《周易》乾坤《象传》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道”和“德”相生相依,“形而上的‘道’是不能为我们人类的直觉感受到的,但形而上的‘道’下降到物界,作用于人生,就可以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和处事的原则,这个时候的道就称为‘德’,‘道’是指未经渗入一丝一毫人为的自然状态,‘德’是指参与了人为的因素而仍然返回到自然的状态”。每一种事物都是特殊“道”与“德”的统一,“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在中华文化体系中,“德”成为对社会秩序和个体生命秩序的顶层设计,“德”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中华民族在数千年的历史岁月中,虽历经劫难却生生不息,强大而持久的凝聚力不仅创造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传统文化,从道德意识到伦理规范,从社会心理到国民品性,“道”与“德”渗透并影响了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
一、道德原则:善恶判断的价值体系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儒家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代表文化,孔子建立了“德”的评价体系。
在孔子看来人伦道德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人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孔子之时,周衰鲁弱,“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政治模式被打破,孔子所谓“大同”正意味着有序的自我实现。“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贤才主义,德化主义,以此来分辨是非,考察诚信,让人知错,教人民学会仁爱和谦让。“示民有常”,人情、仁义得到修治,这正是孔子所赞叹的“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的世界。《礼运》中所体现的道德观念借孔子之口所说出的所谓“大道”,是对于人类社会历史存在、发展的终极目的何在的一种关怀。儒家所向往的“大同之世”是一个世质民淳、斯文未作的世界。《论语·泰伯》子曰:“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乎?唐、虞之际,于斯为盛。有妇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至德”是周朝历代先王所特有的优秀品德,从泰伯、周文王、周武王等周朝先圣的历史功绩来看,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能够以兴周大业为重,舍弃自我,普惠天下,周文王在位五十年,“积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儒家主张的追求人生道德理想的方法和纲领,培植了人们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的一种责任感。儒家强调修身在“修齐治平”中的核心地位,“内圣外王”之学,被我国历代知识分子奉为道德实践和社会实践的指导思想。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存在,首先是善恶价值判断。从道德哲学的角度来看,儒家有两个概念,即“仁”和“圣”,从儒家传统的仁学思想来重新思考社会性公德问题,“仁”是孔子的中心思想,也是儒学的核心价值,《周易·说卦传》中说:“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是说“仁、义”是一个正直的人应该具有的为人之道。“仁”的本义,指向了人和他人的关系问题。怎么样处理好这种人际关系的互动,正是中华文明的优势和特点所在,社会的稳定运行,其基础是人际关系的良性展开。各种人类社会活动,其中的逻辑推演是层层递进的,“善”作为人与人相处的方式,如孔子所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善恶判断的对象即道德原则。道德原则,即品德。周公时代,把“仁”视为人的一种品德。《尚书·周书·金滕》记载,周公自称:“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左传·襄公七年》:“恤民为德,正直为正,正曲为直,参合为仁。”“恤民”为德,“正直”和“正曲”亦属于德。至春秋时期,“仁”已不再是德的一个项目,兼备德、 正、直三种品格方可称为“仁”,春秋时期的“仁”已出现了综合化、抽象化的发展趋势,“仁”已经成为蕴含着“孝”、“忠君”的伦理和“爱人”的人道主义多种德目的统一。孔子思想中“一以贯之”的所在就是“仁”。孔子的“仁”与老子的“道”一样,是始基,是本源,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我欲仁,斯仁至矣” “仁”派生出诸德,儒家强调的是社会个体自身的学习和修养,引导人自觉向善。通过自身不断的修炼,“仁”发挥利用而成为人的善行和善德,表现出对别人的一种发自内心的关爱态度。孔子以“仁”为道德的最高准则,并认为“仁”乃是人的道德自觉。“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孔子“仁”的思想体系是建立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的基础上的,实质上就是发现人的价值,强调以人的群体价值来调整人际关系的学说。强调人的群体价值,这是儒家人生哲学中的重要特征。
道德知识论研究能否或如何明辨对错。知识论所关切的是其所要求的知识和真理,道德哲学关注道德上的正确行为和错误行为。儒家提出的依次相接的诚身修德步骤或修养方法,说明了学习道德知识的重要性和实际过程。虽然马克思主义道德哲学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出发,把道德看成社会关系的反映,但是主张心性为伦理本体的儒家学者一般并不否认道德根源于天命,《中庸》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中庸》直接揭示了“道”源于“性”,孟子更是直接将人的心性视为道德的形而上基础。“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可以看出,孟子所说的“性”从其内容来说分析了知识与行为的关系。“道”是一切人伦日用所当遵行的行为,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道”指示着为人的方向。道为德之本,德为道之用。交际之德,人伦之德各有其要求,“日用事物当行之路”,懂得为人之道,强调个人的修身养性,“见善,修然必以自存也;见不善,愀然必以自省也。善在身,介然必以自好也;不善在身,蓄然必以自恶也。”孟子把孔子思想总结为仁、义、礼、智、信“五德”,“四端”的存在为仁义礼智的发挥提供了可能性。“四端” 是德性。德性是行为的出发点。孟子从人性论出发,在现实生活中,道德行为的实践又演化为道德原则的普遍化,儒家优选出来的道德理论实际上是强调主体对道德原则的主动性。
二、道为德之本,德为道之用
现象是物与人类先验思维共同作用的产物。社会道德现象包括道德活动现象、道德意识现象以及道德规范现象。道德活动现象,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受善恶观念指导和影响的个体行为和群体活动,换言之,道德主体在进行道德判断时受到一种人类都应遵从的普遍伦理原则的指导。“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关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孟子所向往的“圣人”的道德境界是至高无上的,道德现象是道德关系和个人道德行为的表现形态,而儒家所体现出的道德意识现象,不仅应符合“天道”的要求,而且应以实现“天道”为己任。道德现象是在道德实践基础上形成的道德情感、意志、信念和观点,孟子云:“口之于味,有同嗜也”,此不是指人的本然之性,理义不一定随时都悦众人之心,“圣人”的行为,从一己之善性出发,德配天地,与大道同行,就是“悦我”境界的具体表现。儒家在人们社会实践中形成的行为原则和规范实际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伦理要求或道德准则。
在中国文化中经常把“伦理”“道德”关联起来看,伦理是外在的制度、风习、秩序、规范、准则,并依照相应的规范来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道德是遵循、履行这些制度、习俗、秩序、规范、准则的心理特征和行为。“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德更突出因遵守规范而具有的“德行”,万物莫不以道为尊以德为贵,遵循规则对自然的力量,方可更好地在自然中生存和发展。伦理和道德都强调倡导和遵循的行为方式,就其表现形式而言,伦理规范反映着人们之间,以及个体所属的共同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要求,并通过确定行为的选择界限来实现,伦理侧重个体中人和人的关系,而一般的伦理行为是否具有道德性质,一是道德行为是否基于自觉意识,二是道德行为是否是自愿、自择行为。三是道德行为不是孤立的个人意志的表现,而是与他人意志有着本质联系。美国学者蒂洛说:“道德基本上是讨论人的问题的,讨论人同其它存在物(包括人和非人)的关系如何。道德讨论人如何对待其它存在物,以促进共同的福利、发展和创造性,努力争取善良战胜丑恶、正确战胜错误。”道德不是某种理论式的教条模式,不是单一的结构体系,而是一种存在,一种作为,是人在自然社会中在人际关系的实践中所产生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儒家的伦理结构十分复杂,儒家伦理的实质内容结构,呈现为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道德”的词源一方面是指外在的行为规范,另一方面是指内在的行为规范之心理自我,即个人的品德。道德与伦理作为一种规范,是指社会确定或认可的。中国的传统文化非常注重伦理关系。伦理道德是人们发展人际关系的重要行为准则。社会伦理道德是由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历史传统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道德文化是人类在从事物质生活资料生产过程和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儒家主张内圣和外王的统一,“内外交修”,是指内修德性,外修“事事”,孟子主张“求其放心”,即通过修养功夫,使先天的善心不被陷溺,达到至善的境界。
孔子创立“仁”的道德观,仁作为最高的人道,隐含着人与自然的事物的关系。孟子先天道德论是以唯心主义人性论为基础的道德论。孟子企图用与生俱来的善性来论证仁、义、礼、智等道德规范的先验性。把道德活动与人的心理活动联系起来,孟子创立的先天道德论思想,被后世的哲学家吸收并发展,孔子的仁学体系,是以人性本源的仁道原则与天人合德的道德超越为价值取向,注重个人和社会的共同完善和发展。仁学的人文精神根源于对人生命和德形的肯定。仁的境界是个体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是道德情感的自然圆满。孔子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人文自觉,为以后儒家所继承,从而确立了儒学以自我完善与自我实现为目标,儒家对礼的建构,强调了社会伦理规范对于个体道德情感的塑造意义。无论是从制度层面还是德性层面,儒学对群体原则和社会整体认同的思维路向,使儒学将社会也作为一个主体纳入到其思考的范围内。
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规范构成了伦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制化构成了政治,而伦理政治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对于民族性格的形成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传统文化注重道德伦理,尤其是与人相处之道,其政治方式是“德治”或“礼治”,儒家思想就是通过“道”和“德”对于社会秩序做出规定,即以伦理道德或“礼”作为统治手段。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决定了中国古代的伦理道德观念实际上就是儒家的道德观念,中国传统文化具有鲜明的集体主义特征,回溯五千年的文明史,华夏民族倾向于整体思维,并把“仁”推广为人所具有的诸德,儒家伦理之作为规范伦理,统摄华夏各民族文化,培育了爱国主义的传统、集体主义的传统。
来源:《作家天地》2022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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