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要自觉其社会责任,舍身精进业务,努力获得利润。但是,不要为了自己消费所得利润,而要用于企业的发展。
日本是世界上长寿企业最多的国家,在对长寿企业的调研中,笔者总结了日本长寿企业经营遵循的六大规律,在这些规律背后究其原因,日本之所以能够成为长寿企业大国源于从中国学到的中国古典文化和思想。1400年前,中国的儒学思想,通过朝鲜被带到日本,此后儒学成为日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基石,成为形成日本精神的出发点。同汉字的日本化一样,儒教思想在传入日本以后的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日本化为符合日本社会体制的内容。
早在公元604年,在圣德太子制订的《十七条宪法》中,第一条就引用了《论语》“以和为贵”―《十七条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对官僚和贵族的道德规范。当时日本派出的遣(隋)唐使到中国,直接引进了中国的文化,“论语”和“孝教”也被规定为贵族和僧侣学习的必修科目。而用武力统一了日本战国时代的德川家康(1543年~1616年),在1603年江户幕府创立的同时,将儒学定为新时代的官学即正学,进入江户时代以后,儒家思想上升到统治地位。
儒教在日本国内发展的过程,即日本化的儒教,是从中国传入的儒学在长达1000多年的时间里学习吸收而诞生的。日本出现了研究儒学的不同派别,各学派之间的学术观点各异,各学派之间的学术争鸣,使儒学研究在日本得到了更加深入的发展。在日本思想家对中国儒学的研究,以及中国儒学日本化的过程中,日本的商业伦理思想也在儒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
日本的新教伦理
在商业理论中,从商业和职分理论的角度,日本禅僧铃木正三(1579年~1655年)提出:“职业生活即信仰生活,商人要自觉其社会责任,舍身精进业务,努力获得利润。但是,不要自己消费所得利润,而要用于企业的发展。”这个思想与西方的新教伦理思想相近,但要比西欧早了很多年。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1904年~1905年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提出了与中国和西亚相比,当时在经济上落后的西欧,为什么产生了近代资本主义的问题。因为在反抗天主教历程中,十六世纪有着严格伦理生活态度的新教徒成为了资本主义精神的源泉。该书是社会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书籍。
事实上,类似的资本主义精神的萌芽也已经存在于当时的日本,而其思想背景已经更早存在了。铃木正三出生于武士家庭,他做过武士、行政官员最后出家为僧,他一生阅历丰富,深谙当时日本社会的各个层面,熟悉日本社会成员的多种心态。铃木正三批判了日本传统的抑商主义,他强调商业应该和农业、武士、工匠在日本社会一样受重视,职业即佛行,认为:“买卖之业,乃天道所授,国家当如此致力于国中之自由。”他确立了日本人对商业的态度,铃木正三强调重要的不是从事什么职业,问题的关键是怎样从事自己的职业,一个商人可以理直气壮地追求合理的利润,但是他获得利润的目的不应是有钱后自己去奢侈享乐,而是为了万民的方便。
当时在日本,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商人,其活动相对自由,已经在经济上逐渐支配了士农阶层。到了17世纪末的元禄时代(1688年~1707年),江户町人文化繁荣起来,出现了富商,继而出现了通货膨胀。但是,进入享保期间(1716年~1736年),日本政府采取了排除御用商人投机行为,因而基于资本与努力经营的真正商人成为商业的主流。在这样的社会形势下,大众文学家井原西鹤(1642年~1693年)提出不同职业分工的士农工商人应该平等的思想。
日本资本主义之父
笔者最关注的日本思想家是石田梅岩(1685年~1744年),他的思想被定位为后世企业“社会公器”思想的源泉,也是“长寿经营的核心思想”。石田梅岩将商人的职位定位为“财货交易”,即通过交换商品使供求一致,通过经济活动实现社会活性化的主角。与当时的武士阶级相比,他主张“作为职分在社会上不可或缺,作为人是四民平等,四民之道是一样的”,“商人的利润和武士的俸禄一样,获得利润是商人的路径”,主张商人不亚于武士的社会地位。他虽然没有否定江户幕府的身份制度,但是作为职业分工上的价值主张“四民平等”,在提高商人社会地位的同时,也为确立与社会评价有关的商业伦理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活跃于江户时代后期的二宫尊德(178年~1856年)以经世家、农政家、思想家著称。他的思想也融合了儒教和佛教以及神道,以经世济民为目标,倡导报德思想,指导了被称为报德仕法的农村复兴政策。
日本从1868年明治维新开始向近代化的道路迈进,但人并非一下子改变,而是保留了江户时期日本儒学的优良传统和德风。其中,涩泽荣一(1840年~1931年)出生于下级武士,在明治维新时期,在以银行、铁路、纺织等为首的重要经济各领域,他一生参与创办的企业多达500家企业,他也是日本现代企业制度⸺株式会社的创始人,涩泽荣一被尊称为“日本商业之父”、“日本企业创办之王”、“日本资本主义之父”等等。在其所著的《论语与算盘》中,他提出将儒学作为第一经营哲学,主张义利合一,贯彻为社会、为国家效力的使命感。
在21世纪的今天,如果你直接询问普通日本市民儒教是否对他有很大的影响,他不一定会回答是。但事实上,儒教的价值体系已经在日本人的日常生活中扎根,可以说,儒学的影响在日本人心目中已经潜移默化根深蒂固。
中国商业中的“舍儒就贾”
最后,笔者想简单对比一下中国和日本商业伦理思想的异同。儒学始祖孔子并没有否认商业活动,其高徒之一的子贡是一个大商人,之后,虽然在中国历史上否定商业的倾向较强,但是后来陆王学(南宋陆象山和明王阳明的学说)渗透到商人层,商业也开始出现被正当化的一面(余英时,1991)。
在这里,中国明清时代的商人中,远距离行商模式中的“伙计”制度,以及“薄利多销”理念尤为重要。此外商业伦理主要以“诚信”“不欺骗”为中心思想,并在日常生活中十分重视,明清商人把儒家思想的道德训诫用“语录”、“格言”等形式表现出来。例如,中国金融业“票号”的创始人雷履泰(1770年~1849年)的商训是“货殖高贤义为本、鱼盐大隐诚作根”。意思是,商人必须相信和尊重“义”和“诚”的训诫。商人要以诚信作为根本。“货殖”出自《论语·先进》:“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说的是经商营利,“渔盐”出自《孟子·告子下》:“胶鬲举于鱼盐之中。”指的是卖鱼和盐的市场,泛指商场。
从明清以来,像王阳明和李梦阳这样的思想家和文学家开始为商人写墓志铭。王阳明说:“四民同行同道,士商同心同德”,纠正了商人的身份。此后,明末大思想家刘宗周的弟子陈确、张履等思想家宣称“治生说”,为从事商业行为的人们提供了理论依据。
明清时代的重要文集中,关于商人的记载很多,其中“好商人不亚于优秀的儒者”的思想形态逐渐形成。余英时指出,当时商人的心理开始变化,认为自己也可以像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大人物一样,可以成为“不朽”。另外,在明清时期开始从“侍奉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的教条中打开突破口,“舍儒就贾”在明清商品经济氛围中成为时代的风气。因此,可以看出“良贾”和“大儒”在商人的价值体系中得到重视。因此,在明朝,商人们的正当利益已经得到承认,商人的地位开始提高。
其中“良贾”和“大儒”的关系,和在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活跃的涩泽荣一提出的“经济道德合一说”没有什么不同。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经济道德合一说”的商业伦理思想在日本占据主流并发展到现在,这正是日本出现了许多长寿企业的原因之一吧。
来源:《家族企业》2019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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