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的作品版权于二○一六年到期,当年出版界便掀起了一轮出乎意料却也在情理之中的毛姆热。在这个热潮中,毛姆的Cakes and Ale一书也多被收入。然而,此书的译名却让译者与出版者十分为难。
清末最早翻译西方小说从《格列佛游记》和《夜与晨》始。当然,这两部作品已经被分别改名为《谈瀛小录》和《昕夕闲谈》了。之所以要改名,正是由于一直处于中国叙事传统中的读者对典型的西方小说书名会有一种文体不适,为了消除这种不适,译者尽量把原名改造为中国传统的小说命名。不过,之后一百余年中,中国读者已经从不适应西方小说书名到逐步接受,只是,这种接受又会产生一个新的固有印象,这一印象也恰恰可以最早译入的这两部作品命名为代表:一是如《格列佛游记》一样以主人公姓名为书名者,如《欧也妮·葛朗台》《安娜·卡列尼娜》之类,这也是早期西方小说命名的通则,当然,这也包括一部分类似于人名的专有名词,如《呼啸山庄》《巴黎圣母院》之类;还有一种是如《夜与晨》这样的寓意性书名,如《名利场》《红与黑》之类,这也是二十世纪以后至今西方小说最常用的命名方式,如《魔山》《百年孤独》之类。就算毛姆自己的作品,像《刀锋》《人性的枷锁》也都是属于寓意类的书名。
不过,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所谓寓意性书名,自然要求了解书名与作品之间的隐喻关系方可,“Cakes and Ale”这一书名的难以移译正在于其意旨的难以捉摸—或者也可以说,不同的译名正体现出译者对这部书意旨的不同认定。
一九八三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李珏译本,译名为《啼笑皆非》。译者在序言中说:“这本书的书名原有各种译法,有的资料中译作‘大吃大喝’,有的则译作‘狂欢’或‘寻欢作乐’。原书的书名为‘Cakes and Ale’,意思是‘吃吃喝喝’或‘吃喝玩乐’。如果直译,当然就不外乎这些译法了。在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一剧中,也曾用过这一习惯语,他指的是‘瞎胡闹’的意思。小说本身也确实没有写什么吃吃喝喝的事,也不曾写多少沉溺酒色之乐,而是通过揭露英国文坛的一些可笑的人和事,揭示出英国社会的一些严肃的问题,所以改为现在的这个书名,似乎更加贴切。”
莎士比亚《第十二夜》第二幕第三场中的原话是:“Dost thou think,because thou art virtuous,there shall be nomore cakes and ale?”梁实秋译为:“你以为,因为你是规矩的,便不许别人饮酒作乐吗?”朱生豪译为:“你以为你自己道德高尚,人家便不能喝酒取乐了吗?”意思都比较明确。这里的“cakes and ale”若直译就是“蛋糕和啤酒”,当然这是英语中的习语,《英汉大词典》中录此词条,指“欢乐,物质享受:Life is not all cakes and ale.人生并不就是吃喝玩乐”。仅从翻译原则来看,此译将其改名为“啼笑皆非”是很不妥当的,更何况这只是译者自己认为“更加贴切”的书名。这种大胆的做法不禁使人想起钱锺书对林纾译本的趣评:“一个能写作或自信能写作的人从事文学翻译,难保不像林纾那样的手痒;他根据个人的写作标准和企图,要充当原作者的‘诤友’,自信有点铁成金、以石攻玉或移橘为枳的义务和权利,把翻译变成借体寄生的、东鳞西爪的写作。”
不过,我们如果梳理一下此译本改名的逻辑也可看出时代氛围的影响。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一个理想主义的时期,人们大多倾向于从严肃的、社会化的角度来解读文学作品。所以,译者觉得用一个类似于“吃喝玩乐”的名字太不严肃了,并且译者从那个时代的文学欣赏惯例出发,指认这部作品并不是要写“吃吃喝喝”,而是要“揭示出英国社会的一些严肃的问题”。所以,“啼笑皆非”这个译名便带有讽刺的意味,重点在于“揭露英国文坛的一些可笑的人和事”—实际上,这个译名也是译者对作品的一种解读。
一九八四年,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了章含之、洪晃的译本,以《寻欢作乐》为名,这基本上与前引“吃喝玩乐”的释义较近,也是此书至今为止使用最多的命名。这个名字看似与前一译名相反,但逻辑却是相同的,因为这一译名的重点其实还是“揭露英国文坛的一些可笑的人和事”,从其书内容提要中说“揭示了西方文坛上种种光怪陆离的现象”便可看出。只是前一译名更侧重于“严肃的问题”,所以用“啼笑皆非”来批评,而此译名则侧重于“光怪陆离的现象”尤其是“某些妇女在私人生活中的放荡不羁”(其书陈琳《校后记》之语,229页),故以贬义之“寻欢作乐”来评判。
二○一六年,上海译文出版社推出了高健的新译本,又改名为《笔花钗影录》。译者在序言中说:“这本书原名‘Cakes and Ale’(莎剧中语),作寻欢作乐解。推寻作者这样命名的用意可能是想借此点出书中男女主人公年轻时的放浪生涯。但考虑到小说描写的主要是作家们及其妻室或情人的种种文坛逸事以及滑稽丑闻,我们觉得《笔花钗影录》这一译名或者更能切合原著的主要精神。”这实在令人惊异:一方面,译者随意改动原著书名之大胆,与前述“啼笑皆非”之名一样,都仿佛有“义务和权利”来帮助作者取一个“更加贴切”或“更能切合原著的主要精神”的书名;另一方面,这个译名较前之拟名更令人“啼笑皆非”,因为竟完全回到林纾当年的老路上去,不但抛开了原名,而且既用了林氏惯用的五字来译,又加了林译最喜欢使用的“录”字为新名的体制性后缀,还沿用了林纾后期惯用的俗艳“丽语”—我们把它与林纾所译《红礁画桨录》《神枢鬼藏录》《金风铁雨录》《金台春梦录》《情天异彩录》《情天补恨录》之名对比一下,便可看出其与林译之间的“异曲同工”了。
这一改名看似退回林纾译名的旧辙,其实却仍是今天社会文化氛围的产物。戴维·洛奇在讨论小说书名时曾说:“小说向来兼具商品及艺术品之双重特性;商业考虑往往会影响小说书名的选定,或是导致书名更动。”他还举了一些被出版社改名的例子(包括他自己的作品)。事实上,商业考虑在今天不但存在,而且影响更大。今天,图书销售模式发生了重大且深刻的变化:书店陈列可任由读者翻阅的销售逐步让位于更迅速快捷的网络销售,而网络销售有两个显而易见的弊端。一是面对抽象的网络,读者根本不知道自己需要买什么。图书与服装不一样,服装是必需品,某人缺了某类服装,他自然想到要买,但没有人知道每天网上新摆上货架的上万种书是什么,甚至也不完全清楚自己需要什么。二是即便某位读者通过某种渠道(比如说网络的检索)知道自己想买什么,但他还是很难有合理的方式让自己了解这本书。服装的功能是有重合的,也可以互相取代,所以消费者可以轻易地决定自己需要什么类型的服装,但图书彼此之间却几乎无法取代,每一本书都是独特的,在网络半遮半掩的介绍中,读者并没有充足的理由来做出决定。但有趣的是,现在人们因为无法试穿而对服装的网购普遍持警惕态度,但对于影响更大的图书网购却并没有足够的认识。
为了避免上面两个因素对网络售书的影响,当下的出版者都更倾向于为自己的书取一个抓人眼球的名字,这样会使出版物有较强的识别度,从而在网络这种非直观的虚拟世界中引起潜在读者的注意,甚至诱导读者的购买欲。我们并不知道这个《笔花钗影录》的名字是怎么考虑的,但这个极富林氏丽语之色的书名却与当下的时代风气正相吻合。
除以上几种译法外,还有人直接称其为《饼与酒》,这自然只是随手所译,无足取资。而据李继宏所译《月亮和六便士》一书的序言可知,他将此书直译为“蛋糕与麦芽酒”—之所以把ale译为“麦芽酒”而不是通常所说的“啤酒”,或许是他觉得“啤酒”现代感太强吧。其实啤酒是古已有之的饮料,甚至这部小说中多次提及,第十一章还提到了oasthouses(啤酒花烘干室)这个词,可知直译为“啤酒”也没问题。其实这倒是一个相对来说更合理的译名,至少没有完全背离作者的原意。不过,如果说前边三个译名都太过于大胆的话,这个译名又稍有些拘束,毕竟,毛姆用这样一个习语肯定不只是用其字面的意思,所以最好还应该对作者的意旨有所体现。
当然,我们也要承认,“CakesandAle”之所以有这么多不同的译名,除了译者心态和出版界风气的原因之外,其实还有这个书名本身的原因,那就是这个名字直译的意思对中国读者来说确实不太像一个小说的书名。比如说他的《月亮与六便士》便没有这么复杂,除了一九四七年王鹤仪译本将其译为《怪画家》之后,当代译名的差别只在用“和”还是用“与”而已。
在综合各种情况后,笔者认为有两种译法可能会更接近作者原意。
一是尽量照顾原名的字面意思,同时体现作者的深意,则可以“美酒佳肴”译之。这一译名看似与前“蛋糕与麦芽酒”相类,实颇不同:相类处是“美酒”与“ale”对应,“佳肴”与“cakes”对应,则字面上基本都是直译,至少不会太偏离作者原文;不同处在于“蛋糕与麦芽酒”都是非常客观的词,词本身并无感情色彩,则与英文习语“欢乐、物质享受、吃喝玩乐”之意不侔,而“美酒佳肴”因为有“美”“佳”的形容词,在汉语使用习惯中便也带有“欢乐、物质享受、吃喝玩乐”的意思,比如《梼杌闲评》第三十三回有云:“你想这些官儿都是娇怯书生,平日轻裘细葛,美酒佳肴,身子娇养惯了的。”当知“美酒佳肴”一词的意思暗含着吃喝玩乐的意思,这样便可与原书名的深意对应。
二是尽量译出作者隐藏之意,但要合理,则可以“及时行乐”译之。在小说第十七章结尾,露西对叙述者有一段非常重要的话,章含之译本译为:“为什么不为你所能得到的而高兴呢?要我说,你还是及时行乐的好;不出一百年我们就全都死了,到那时还有什么可以计较的呢?趁现在活着我们应当痛快享受才是。”这里的“及时行乐”一语虽然出自译者的译笔(原话是“Enjoy yourself while you have the chance”),却也是本书甚为恰当的译名。相对来说,“寻欢作乐”与“及时行乐”都表示享受物质生活的态度,但前者更倾向于负面评价,而后者则更多的是描述而非评判。
当然,正如本文开端部分指出,译名正体现出译者对这部作品意旨的认定,上文也反复提及作者的原意,那么作者的原意到底是什么呢?
事实上,上文引述露西的那段重要的话已经说得比较清楚了。再看第二十五章,作品叙述者“我”在面对德里费尔德夫人对露西“在男女关系上简直是乱透了”的指责时,非常激动地用长篇大论为露西辩护,他说:“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一起睡觉是很自然的事。这并非道德败坏;也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一种天性。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就像太阳发出光芒,鲜花吐出芬芳一样地自然。她感到这是一种愉快,她愿意给他人带来快乐……她就像林中空地上的一个池塘,清澈、深奥,如果你跳下去浸泡一下自己,那是极其美妙的,而即使有一个流浪者,一个吉卜赛人或一个猎场看守在你之前曾经跳下去浸泡过,这一池清水也仍然会同样清凉,同样晶莹透澈。”这段情节,其实可以看作毛姆对露西甚至对这部以露西为主人公的小说的基本态度。在最后一章,已经七十岁的露西仍如此前一样,小说特意写道:“露西一边拿起一个黄油小面包一边说:‘这是我一天中最好的一顿饭,真的,虽然我知道自己不该吃。……可要是我就说:你享受一点你真正想的东西,这对你是有好处的。’”
可以看出,作者未必同意露西的做法,但他承认这对她来说是自然的,而且是健康的。事实上,八十多年前的毛姆塑造的这个形象暗合了当下对身体与伦理的思考。
当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毛姆对这个形象也正如叙述者阿申登一样是矛盾的,他曾承认露西“有着严重的、令人恼恨的缺陷”。而这部小说的全名“Cakes and Ale,or the skeleton in the cupboard”,也可以佐证毛姆在判断露西时的进退维谷。所以,这部作品还是应该译出全名《及时行乐或家丑》,只有这样,才能更清楚地感受到毛姆的犹豫徘徊——而这,又何尝不是人类处境的隐喻呢!
来源:《读书》2018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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