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内容。毛泽东主席说,什么是政治?就是画最大的同心圆,就是把我们的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统一战线与党的建设、武装斗争一起,发挥了三大重要法宝作用。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成立至今101年,在中国共产党开创和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统一战线得以形成、巩固、发展和壮大起来。自1922年7月中共二大正式确立统一战线政策、领导革命统一战线工作,中国共产党创建、领导和经历了七个不同历史时期的统一战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7月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大革命时期的国共合作统一战线
1922年7月,中共二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党的统一战线思想和主张——民主联合战线的思想,大会通过《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状况的认识,同时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与其他党派建立民主联合战线的原则和实施计划,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的伟大开端,对推动中国革命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中共一大作出了“不与其他政党派别建立任何关系”的决定。时隔一年,中共二大在是否联合其他政治力量进行革命的问题上发生了根本性的战略转变,首次提出建立民主联合战线的主张,极大地影响了中国革命。
1923年6月,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决定采纳共产国际的意见,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用“党内合作”的形式实现国共合作。李大钊、毛泽东、瞿秋白等同志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毛泽东还担任了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代理部长。1924年1月,孙中山在广州主持召开了有共产党员出席并参与领导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选出了包括李大钊等共产党人在内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大会宣告接受中共提出的反帝反封建主张,坚持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革命政策,重新解释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的政治主张同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政治纲领的若干基本原则是一致的,因而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会后,全国大部分地区逐步以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为骨干,改组或建立了国民党各级党部,从而使国民党大体上是由代表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政党,改组成为包括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政治联盟,实现了第一次国共合作,又称为国共统一战线。
土地革命时期的工农民主统一战线
国共统一战线促进了1926年北伐的胜利进军。但由于国民党右派的叛变和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革命统一战线被破坏,使中国革命暂时处于低潮。1927年8月7日,中共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制定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方针。以毛泽东、周恩来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先后领导了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广州起义,随后创建了工农红军和农村革命根据地,建立起反封建压迫、反国民党统治的工农民主统一战线。
由于民族资产阶级暂时附和反革命分子,也由于党内“左”倾领导人把民族资产阶级看成是“最危险的敌人”,犯了“左倾关门主义”的错误,将民族资产阶级排除在统一战线之外,因此这一时期的工农民主统一战线不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只剩下了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他们以反对封建压迫和国民党新军阀的统治为目标。
1931年11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成立了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这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参加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革命政权组织。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真正认识到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并将关于农民问题的一系列正确观点,运用于土地革命的伟大实践中,使中国革命统一战线从此开始建立在牢固的工农联盟的基础上。
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不断侵华,民族矛盾逐渐尖锐,中日民族矛盾急剧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国国内的阶级矛盾、国共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和调整。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团结国民党左派和爱国将领共同抗日。
1935年8月1日,中共发表《八一宣言》,号召停止内战,一致抗日。1935年12月,中共中央在瓦窑堡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毛泽东在会后所作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系统地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
1936年下半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军和国民党的东北军、十七路军,在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基础上率先形成了西北地区的统一战线。紧接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主导和平解决西安事变,标志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初步形成,从而实现由内战到和平、由工农民主统一战线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转变。
1937年“七七事变”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以下简称《宣言》);9月23日,蒋介石发表讲话,事实上承认中国共产党的合法地位。《宣言》和讲话标志着国共第二次合作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这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一切赞同抗日进步力量共同参加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同时,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实行团结各阶级的统一战线政策,在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实行“三三制”和减租减息政策,调动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性,争取中间势力,壮大抗日力量。
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抗战胜利后,建立联合政府是中国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政权建设的方针。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首先提出无产阶级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要建立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国家。重庆谈判前,中国共产党提出“和平、民主、团结”三大口号,这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思想的肇始。
1946年,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对中原解放区发动进攻,全面内战爆发,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破裂。同时,在国民党的政治高压和迫害下,广大民主党派认识到,在国共两党之间严守第三者立场,走第三条道路是行不通的。1948年1月,中国民主同盟在香港改组,重建总部,公开宣布与国民党反动派决裂,这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建立的重要标志之一。
1948年上半年,人民解放军在全国范围的胜利己成定局。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全国劳动人民团结起来,为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而共同奋斗。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5月5日,李济深等著名民主人士联名致电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公开响应号召。随后,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纷纷发表声明和宣言,拥护中共“五一”号召。
1949年9月,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解放军代表等齐集北平,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共同纲领》,明确统一战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至此,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正式定名。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入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建设阶段,继续走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道路,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彻底完成民主革命,反对帝国主义和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而共同奋斗。是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新的组织形式。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全国人大代表共1226人,其中共产党员668人,占54.48%,非中共人士共558人,占45.52%。这个比例,既保证了无产阶级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坚强领导,又体现了统一战线的广泛性。大会一致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宪法,其中明确指出:“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1956年4月,毛泽东主席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标志着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虽然“三大改造”完成,“一大二公”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我国统一战线的内容、性质和任务等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是统一战线仍然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它为调动社会各阶层的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发挥了不可估量的重大作用。
遗憾的是,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遭到破坏,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共事、风雨同舟的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停止正常活动,民主人士、原工商界人士“靠边站”,不同程度受到冲击。曲折是暂时的,总的来看,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历史时期,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恢复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重新得到落实,明确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我国的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
1979年9月,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根据中央指示,称新时期的统一战线为“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1980年8月,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政协五届三次会议开幕词中指出:“我国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它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基础上更加巩固和发展了。”1981年6月,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将“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提法,改称为“爱国统一战线”。1982年,党的十二大进一步提出中国共产党爱国统一战线的方针和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198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第一次明确向全世界宣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对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文件的出台和实践,更加密切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这是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对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国两制”是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发展。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向海内外公布了中国政府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1982年9月,邓小平在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会谈时说,关于收回香港主权问题,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案。当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又为台湾、香港、澳门问题解决后设立各自的特别行政区,实行不同于大陆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提供了法律的依据和保证。1985年5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对开展爱国统一战线工作问题作重要指示,指出统战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服务。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政策感召下,海峡两岸打破敌视冰封,开始民间交往。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爱国统一战线越来越巩固和壮大,不断明晰和推进和平统一祖国的进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爱国统一战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行进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一程,统战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
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对统战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对新时代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多党合作、民族、宗教、涉疆、涉藏、党外知识分子、民营经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海外统战工作等重要法规文件,统一战线呈现出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良好局面。
2015年5月18日,党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这是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为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组织保障、法治保障。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21日,《条例》发布。修订后的《条例》,通篇贯穿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守住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同心圆的圆心,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首要原则。《条例》明确规定,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以圆心为基点,画出最大同心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创新论断: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中,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在民族工作中,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宗教工作中,强调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中,强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调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中总结了百年奋斗的十个“坚持”历史经验,第九条就是“坚持统一战线”。《决议》指出,坚持统一战线,团结就是力量。建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党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也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党始终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只要我们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全国人民大团结、全体中华儿女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就一定能够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
来源:《档案记忆》2022年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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